死缓是不是1种缓刑?
* 来源 : * 作者 : 成都专业刑事律师
死缓是不是1种缓刑?
这个问题,从20世纪50年代死缓制度创立开始,理论界的争论1直都很激烈。在讨论这个
问题前,让大家来看1下究竟什么是缓刑。
1般认为,缓刑渊源于英国14、5世纪普通法中的“恩赐牧师”和“具结保释”制度。
“恩赐牧师”是指中世纪教会法庭对犯罪的牧师、神职人员在某种情况下给予免予受审和
惩罚的恩遇。“具结保释”则指为了不致被告在审判前受过长时间的羁押,由被告人或
第3人作出随时到庭受审的保证而予以释放。上述两种制度虽然与现代意义的环行制度
仍有本质上的差别,但因为他们毕竟包含了与缓刑制度相类似的因素,因而被认为是
缓刑的前身。现代缓刑制度的诞生要归功于被誉为“现代缓刑之父”的美国人**·**斯塔
的缓刑实践。1841年,为救助1名酗酒犯,在法院的同意下,**斯塔得以为这名酗酒
犯保释,并帮助他在狱外改过自新并取得成功。此后,他持续了18年这种工作,收到了
令人信服的功效,并最终导致了1870年最先被适用的现代意义的缓刑
制度——波士顿《缓刑法》的诞生,当时该法规定只适用于少年犯罪。
1878年,美国马萨诸塞州颁布了《保护观察法》,把缓刑制度的适用对象由
少年犯扩大到1般罪犯。1889年在布鲁塞尔国际刑法学会议上,正式通过决议,将缓刑
作为适用于1切犯罪的刑罚制度予以推广。时至今日,缓刑已成为世界性的刑罚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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