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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1方要求1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成都专业刑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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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1方要求1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成都专业刑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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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离婚1方要求1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1、离婚1方要求1方赔偿的条件具体如下:(1)存在婚姻1方有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;(2)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;(3)前述过错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千零9十1条,有下列情形之1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1)重婚;(2)与他人同居;(3)实施家庭暴力;(4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5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1)》第9十6条,民法典第1千零9十1条规定的“损害赔偿”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,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有关规定。2、1方婚外情另1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1方婚外情构成重婚、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,另1方能要求离婚赔偿。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、婚外恋现象在法律上都构成过错,只有1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,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